撰文者/游上逸會計師
開公司之後,很多老闆養成一個習慣:什麼都拿公司發票、什麼都進公司帳。先給結論:判準其實只有一句——講不出這筆錢和「公司賺錢」的關聯,就別進公司帳。所得稅法第 38 條與查核準則第 62 條白紙黑字寫著家庭費用不得列為公司費用,公私不分被查到,輕則剔除補稅,重則被當成虛列費用處罰。本文依現行所得稅法、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,把最常見的私人費用地雷講清楚。
先用一張表,幫你快速判斷常見支出能不能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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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出項目 |
可否報公司帳 |
判斷重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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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闆家中水電、家具、家電 |
通常不可 |
家庭費用,與公司業務無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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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車公用油資、停車費 |
視情況可 |
要有合約、憑證、業務使用紀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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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車牌照稅、保險費、折舊 |
通常不可 |
車主個人固定養車成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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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購買乘人小客車 |
視情況可 |
折舊成本限額 250 萬,仍要證明業務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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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旅遊包裝成出差 |
不可 |
缺出差報告與業務關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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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制服、防護衣、工作服 |
視情況可 |
須為營業目的並供員工執行業務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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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闆個人西裝、日常服裝 |
通常不可 |
個人生活或形象支出 |
哪些「私人費用」法律明文不能報?
所得稅法第 38 條規定,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「以外」的損失、以及「家庭的費用」,都不得列為公司的費用或損失;查核準則第 62 條也有對應規定。判斷的關鍵其實很簡單:這筆錢是為了「公司賺錢」花的,還是為了「個人生活」花的。老闆家裡的水電瓦斯、私人旅遊、小孩的學費才藝班,就算用公司名義付款、拿到統一發票,也都會被剔除補稅。發票只是憑證,不會把私人消費「變成」公司費用。
私車公用,哪些費用能報、哪些不能?
私車公用不是所有車輛費用都能報。員工或業務人員使用自有車輛處理公司業務,公司若因業務實際需要補貼相關費用,應有合約、出勤或拜訪紀錄、原始憑證作為佐證。實務上較常被接受的是汽油費、修繕費、停車費、過橋費;牌照稅、保險費、折舊等車主本身的固定養車成本,原則上不能轉嫁給公司認列。
特別提醒:若是負責人或股東個人的車輛,更應留意能否證明與公司業務直接相關,否則補貼可能被改認為私人費用,或被認屬員工(負責人)薪資所得而須扣繳併課。
公司買車,折舊可以全額報嗎?
公司新購自用乘人小客車,所得稅上可提折舊的成本以 250 萬元為限(93 年 1 月 1 日起),超過部分的折舊不予認定。買一台 400 萬的車掛公司,只能就 250 萬計提折舊,超出的 150 萬部分折舊會被剔除。
這裡要分清楚兩件事:上述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折舊限額,不代表營業稅進項稅額一定可以扣抵——若屬自用乘人小汽車,營業稅進項能否扣抵還要另依營業稅法第 19 條判斷。更要小心的是,如果這台車平常其實是老闆、家人在私用,可能整筆被當成第 38 條的家庭費用剔除,連帶折舊、油資、保養都報不過去。「掛公司、自己開」不會自動變成公司費用。
出差旅費要準備什麼才算數?
旅費要能提示載明逐日地點、洽談對象與內容的「出差報告單」及相關文件,證明與營業有關才能認列;提不出來就不予認定。國內出差的膳雜費有每日上限(在標準內免外來憑證):董事長、總經理、經理、廠長每人每日 700 元,其他職員每人每日 600 元,超過部分屬員工薪資所得。
但住宿費不是同一套規則:宿費仍應取得旅館業開立抬頭之統一發票、普通收據,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及消費明細,才能核實認定,不是「出差費都不用憑證」。最常見的地雷,是把私人旅遊包裝成出差,卻拿不出行程與業務關聯的證明——出國「考察」沒有出差報告、沒有洽談紀錄、機票票根也留不齊,整趟旅費會被剔除,帶家人同行的部分更不能列。
「費用被剔除」和「虛列費用」是同一件事嗎?
不是,這兩者法律效果差很多,要分清楚:私人費用如果確有支出、只是與公司業務無關,通常是剔除補稅;但如果根本沒有支付事實,或用不實憑證、假交易硬做一筆費用,才會進一步走向虛列費用——依查核準則第 67 條與所得稅法第 110 條處所漏稅額 2 倍以下罰鍰,罰得更重。另外,向小規模營利事業取得的普通收據,全年也只能在製造及營業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十以內認列,超過不予認定。
公司可以報「治裝費」嗎?制服和老闆西裝差在哪?
這是最常被誤解的一塊。老闆個人的西裝、日常服飾、形象穿搭,通常屬個人生活支出,不能因為工作會穿就報公司帳;但如果公司為營業目的統一採購員工制服、防護衣、工作服,並能證明實際供員工執行業務使用,則應依支出性質與憑證判斷是否認列——所以「公司制服都不能報」是誤解。
至於所得稅法中的「職業專用服裝費」,是薪資所得者個人可選擇減除的特定費用之一(限職業所必需、非供日常生活穿著的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服裝,其購置、租賃、清潔維護費,每人全年以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 3% 為限),不是老闆個人服裝可直接列為公司的營業費用,兩者別混為一談。
多數整理文沒講透的一件事
網路上多數整理文,重點都放在「列出哪些不能報」。但清單永遠列不完,真正能保護你的是一句判準:講不出和「公司賺錢」的關聯,就別進公司帳。私車公用、買車折舊、出差旅費、治裝費,每一項都有「可報」與「不可報」的切線——油錢(有合約憑證)可、養車成本不可;250 萬內折舊可、私用整台不可;公司制服可、老闆西裝不可。把這條切線內化,比背一張清單更管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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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 FAQ
Q:車子掛公司名下,所有費用都能報嗎?
A:不一定。折舊以 250 萬為限,且折舊限額與營業稅進項扣抵是兩件事;若車實際是私用,可能整筆被當家庭費用剔除。私車公用也只有油資、修繕、停車、過橋可報,不含牌照稅、保險、折舊。
Q:公司幫員工買制服、工作服可以報嗎?
A:若為營業目的統一採購、實際供員工執行業務使用,可依支出性質與憑證判斷認列;但老闆個人西裝、日常服飾通常屬個人生活支出,不能報。
Q:私人費用被剔除,會不會就是逃漏稅?
A:不一定。確有支出但與業務無關,通常是剔除補稅;只有無支付事實或假交易、不實憑證硬做費用,才會走向虛列費用與逃漏稅處罰。
結語:一個簡單的自我檢查
公私分明,是中小企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財務紀律。一個簡單的自我檢查:這筆支出如果要對國稅局解釋,講不講得出和「公司賺錢」的關聯?講不出來,就別進公司帳。每家公司情況不同,遇到私車公用、公司購車、出差認列、制服與治裝等灰色地帶,建議把公司帳與老闆個人帳戶、個人消費徹底分開,並在申報前先請專業會計師確認。
看懂規則只是第一步,真正落到你自己的公司,還是會有個案差異。爍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由具查核簽證資格的會計師親自把關,從公司設立與工商登記、記帳、營業稅與營所稅結算申報,到財務簽證與稅務簽證,陪你把帳做穩、把稅報對。與其事後補稅加罰,不如早一步把問題問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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